通知公告
关于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0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及节假日调整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2021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学生寒假起止时间为1 18 2 28 日,计6 周。2 27-28日学生报到注册,3 1 日正式上课。1 16-17 日(星期六、星期日)、2 27-28 日(星期六、星期日),各单位、各部门集体上班。学校坚持分期分批、错时错峰放假,放假安排会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寒假工作安排

各单位、各部门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假期期间继续做好师生健康情况排查,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继续履行好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将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落到实处。要在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和做好假期值班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好轮休。要提前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开学后的正常教学秩序。教学科研人员在认真完成相应教学任务后,利用假期做好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管理服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和保障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利用假期积极开展学习充电。

三、寒假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防控工作组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要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告知师生员工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二)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放假前和开学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分别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学校安全卫生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常态化检查领导小组要会同各单位、各部门分别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公安等部门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实行非必要不离泰,假期期间中层干部离泰需在OA 管理系统中填写请假申请,经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离泰。教职工离泰要填写请假申请,经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离泰。

(四)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寒假期间,学校将执行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到岗值班、保卫处夜间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假期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通讯畅通,履职尽责,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各部门请于1 16 日(星期六)上午11:00 前登陆智慧校园填报假期值班表(1 18 日至2 26 日,含星期六、星期日)。

(五)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总值班表、南校区值班表另发。

请通知到全体师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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